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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(記者晉峰實習生李倩琦)我市男子鄧某攜帶一隻氣手槍下榻酒店,服務員發現報警後,公安萬柏林分局長風派出所對非法攜帶槍支的鄧某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。10月11日上午10時許,長風派出所轄區一家星級酒店的員工報警稱,服務員在打掃房間時發現一名客人攜帶有一支手槍。民警迅速趕到現場,將正在房間內上網的男子鄧某控制,當場查獲一支氣手槍。經審查,今年43歲的鄧某2003年用一塊雞血石印章從網上換來這把槍,一放就是11年。隨著國家對槍支管理越來越嚴格,鄧某也越來越不安。今年,考慮到自己的兩個孩子一個已經17歲、另一個也有八九歲了,鄧某生怕孩子發現這把槍後帶來麻煩,便決定找個保險的地方把槍藏起來或是扔掉。10月10日,他入住酒店後計劃找個隱蔽的地方藏槍,先把槍順手放在抽屜里,沒想到被打掃衛生的服務員發現了。經技術部門鑒定,這隻槍是4.5mm口徑的氣手槍,具有一定的殺傷力。民警依法收繳槍支,對鄧某進行了批評教育,並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。  (原標題:住店攜帶氣手槍被行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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